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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是个古老的大家族,S市还只能叫做小城镇,与外界几乎半隔绝的状态时,就有叶姓的后人到这里开荒掘金。
这是一座秀美的南方山城,处处青葱阔丽,小桥流水,透着自然的灵气,它的历史却远不如叶家的故事动听。
一说叶姓祖辈的人在鸦片战争时和英商勾结,发了作孽国难财,富贵到现在,叶家那栋建于战后,不断重修的大宅底下,就埋着数也数不清的金条,就算他们的后人在将来败光了家业,也能借那些金子东山再起。
锦瑟从女佣们那里听来这极富冒险精神的故事,并且信以为真的付诸行动,于某夜勇敢的拿着小铁锹,有目的、有计划的悄悄摸到自认为宅子最陈旧的房间,掘坏了许久没修整的壁炉,松动的石砖落下来,差点把她砸伤……
叶涵闻声赶至,在一片坍塌的狼藉中把灰头土脸的她拎回客厅,听了她的解释后,非但没板着脸教训,反倒陷在沙发里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生日,早晨叶涵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神秘的说,要一把小铁锹,当时他感到诧异,而现在只觉得好笑,柔和放松的脸上尽是‘原来如此’的表情。
笑了许久,才借题发挥,说,“锦瑟,原来你想要的礼物是黄金,你真是个小财迷。”
锦瑟人小,也知道贪财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所以她暗下决心,下次生日,一定要有、进、步!
于是又过一年,锦瑟八岁了……
“叶涵!”一早,寿星公就推开书房的门,赤着脚闯了进来。
房内两双视线同时往她那处一看,坐在书桌前的叶涵立刻皱了下眉头,“怎么连鞋子也不穿?”话语里的责难没有,倒是不难听出关怀。
另一个人,则侧靠在沙发的边上,看起来年龄与叶涵相差无几,二人的气质却反差强烈,叶涵像水墨画中走出来的散仙人,而他却浑身都在散发灼眼的阳光,十足的发光体,让人想忽略都难,看着锦瑟的眼睛里,蜿蜒着少年风流的气息。
巧的是二人穿的都是同样的白色薄羊毛织衫,一座冰山,一座火山,也不知为什么会并存在了一起。
看到还没换下睡裙的锦瑟,嘴角的一段就勾出抹意味非常的笑,闲闲玩笑道,“小媳妇儿,你是知道我来了,所以高兴得连鞋都顾不上穿了么?”
锦瑟的手还扶在门把上,才看到庄生也在,登时小脸上多了三分不快,“你又来了!”
叶家少主只和两个人亲近,一个是小不点儿,一个便是庄家的四公子。
这两年,锦瑟也习惯看着庄生的忽然出现,可偏偏这位小四嘴上很是缺德,非说先人那首《锦瑟》里有他的名字,不管人前人后,总喜欢玩笑说锦瑟是老天送给他的小媳妇儿,先给叶涵这里寄养,等她长大,那可是要娶她过门的。
有些玩笑不能随便开。
锦瑟对庄生有着绝对的敌意,好在叶涵说过不会勉强她做不喜欢的事,所以每每庄生故意漾着他那双脉脉的桃花眼,酥着声音喊她‘小媳妇儿’时,她就狠狠的瞪他,再回他三个字……“你做梦!”
跟在后面的女佣一路喊一路追,把白色的绒毛拖鞋放在少小姐面前请求她穿上,再对房内两位少爷连连道歉,才关上门退出去。
庄生看了只觉得叶家的家教好,好得机械,忍不住又拿锦瑟来玩笑,“亏得这宅子里有你这么个活蹦乱跳的活物,否则我都不敢来了。”
锦瑟冷哼,走到沙发上自顾坐下,抓过抱枕抱在怀里,闷不吭声,对一早的来客采取‘非暴力不理会运动’。
叶涵知道庄生的意思是说这里毫无人情味可言,当然也拐着弯骂他冷漠,抬头便道,“今天我有事,你自己去吧。”说完看看沙发上还在生闷气的人,淡薄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瑟儿的生日,他是要陪她一起过的。
庄生立刻看出蹊跷,脑子转了转,想起了什么,又转向锦瑟,做掐指一算的动作,“原来今天是小媳妇的生日,怎么样?四爷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庄家四公子近来迷上这项复古竞技,每次去还非拉着叶涵不可,富家子弟,自来都有通病,想做的事情非得做成,如果今天是锦瑟的生日,而他又想拉着叶涵去骑马,当然只有从小媳妇儿下手了。
“我、不、去。”锦瑟字正腔圆,丢给他标准答案。
“为什么不去?骑马多好玩儿啊!”庄生从沙发扶手边弹起,好似她不去真会误了他的终身大事似的。
“不会骑。”
“不会骑学啊!”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庄四公子好像真的很急,“嗳我说……你只会跟我三个字三个字的说话么?过生日哥哥带你去学骑马多有意义多有纪念性,别跟我说今天你要跟叶涵去游乐场玩什么旋转木马,再买条淑女裙,吃顿晚餐就算完事了,缺乏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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