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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路边有煮酒的摊子。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等胃里暖和起来后。闵昌笑道:“大哥,三妹,过了前面的喇叭谷,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后,给你们也找份差事。”闵昌左手边坐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脸上都是痘印,外号薛麻子。别看身材魁梧,但酒量不行。二两黄酒下肚,便已有醉意。“二弟,放心,甭管谁来找你麻烦,先问问我的刀答不答应,到时候再谈差事的事情。”薛麻子拍着腰上不带鞘的宽口大刀。坐在闵昌右手边的是个面相不错的女人。三十出头,满身风韵。外号搏命娘。从名头就能看出,也是个狠人。搏命娘赶路从不喝酒。想法也比她大哥多。“二哥,这喇叭谷,怕是不好过吧?”搏命娘皱眉道。闻言,薛麻子大笑起来。“哈哈哈,三妹,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怕个蛋蛋,咱三兄妹,什么时候怂过?”搏命娘冷冷道:“老娘没蛋。”薛麻子噎住,闷头喝酒。闵昌一笑:“大哥,说了多少回,别在女人面前提年龄。”转而又望着搏命娘道:“三妹,那人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口人,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把你们叫来。二哥这些年是洗白了,可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那喇叭谷,好不好过都得过。”搏命娘低头沉思。东躲西藏的日子,虽然不差钱,但过着心累。手上染的血太多,仇家多。却又因为不够多,官家看不上。所以,闵昌是她和张麻子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的唯一路子。“就没有点信息吗?关于那个人,比如武功套路,兵器什么的。”“还是三妹心细。”闵昌笑了笑,“他用的是一把二指宽的细剑,和杀张平的是同一个人。”“细剑?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搏命娘疑道。“所以我判断,此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应该是车马部新招的寻马人。”闵昌猜测道。寻马人。庙堂和江湖对车马部编外人员的称呼。这些人,可不是真的寻马,而是寻人。被他们寻到的人,通常都只有死这个下场。但因为行动隐秘。他们的身份很少暴露出来。“新手?”搏命娘脸色顿时缓和下来。能斩杀一百名巡卒,确实厉害。但打打杀杀,可不是单靠一股勇劲的。他们三兄妹,谁不是杀人十年以上的高手?现在三人联手,还怕什么?喝完酒,闵昌叮嘱大伙提高警惕。重新上马后,向喇叭谷前进。喇叭谷,顾名思义。俯瞰时状若喇叭。入口极宽,但越走越窄。尤其是最后的谷口。只有普通一张车马的宽度。简直是杀人越货的极佳地点。行至山谷中段地带。闵昌一伙人突然停住。滴答滴答——!谷口传来马蹄声。间隔较长,像有人骑着马闲庭信步。不多会。谷口处出现一匹白马。白马上的人穿白衣。远远看去,颇为潇洒。“阁下,有事?”闵昌眉头微蹙,勒马问道。那人没回,双腿轻夹马肚。马匹缓缓向人群走来。走到差不多十来丈远的位置。闵昌突然疑到:“我好像见过你?”“十里镇,陆天明。”白衣冷冷道。“陆天明?写信的瘸子?”闵昌心中一惊。他知道自己此行必然被劫。只是没想到,会是十里镇那个代写家书的秀才。经营津岭渡那么多年。很少回去。可秀才二字经常出现在脚夫们的嘴里。有一次在顺风客栈吃饭时,见陆天明来存车,他特意观察过。加上张平那案子是陆天明报的案,所以他有印象。稍加思索,立马了然。“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天明回道。“你是车马部的人?”陆天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周世豪,你杀的?”陆天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如果先来找他。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小子手里。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陆天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说话?话音落地。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大哥!”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能杀一百号人的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搏命娘面色一沉。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我是说,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哒哒哒!哒哒哒!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锃——!他拔出腰中阔刀。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骑马砍人。速度一定要快。姿势一定要帅。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那场景,何等畅快?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你装你娘呢!”来到陆天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锵——!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咕噜咕噜咕噜——!薛麻子的半边身子。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陆天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看上去非但没有小气的感觉。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此时。白马配白衣。举手投足的俊逸。当真是那剑中仙。喜欢瘸子的剑()瘸子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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