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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猎比起在一片平原猎场打猎,要难得多。
达官贵人,爱好此者并不多见。只因山路能行马者少,有时尚且要步行很远,山间多林,危险也多,而猎物却不好发现,也无法驱使一大群猎犬去把猎物都赶出来让人射。
不过罗暮雪自然是个中高手。
十几岁以前他都住在山里,同村中高明的猎人习得一手高超猎技,□岁以后,他母亲几乎都是靠他养活的。
今天他打扮格外不同,里头黑色短打劲装,穿了一身皮软甲,也是黑色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皮,大量的皮系带绑在腰间大腿,越发显得腰细腿长,肩膀宽阔,比起平日黑铁甲铜甲时的冰冷肃穆,格外显得灵活而精神奕奕,背上背了他的爱弓,腰间挂了锋锐的猎刀,靴筒里插了匕首。
身后十几亲卫穿着都大致相仿,却让人一眼只看到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罗暮雪看到陆芜菱不由自主盯着自己看,便朝她微微笑了笑。
陆芜菱脸红,扭过了脖子去。
庄子前空地上人声马嘶犬吠,热闹极了,因为预备狩猎,庄子里养了十几只好猎犬,庄头令人牵了出来,除了罗暮雪和他的亲兵,还有十几个庄上的庄丁猎户,步行牵着猎犬。
这里头仅只有陆芜菱和繁丝两个女子。
便有人偷偷瞟她们。
繁丝也红了脸,扯扯陆芜菱衣袖道:“姑娘,咱们不去,在家等着罢。”
山上路难走,也确实不适合陆芜菱这样的深闺娇弱女子,但罗暮雪却有个东西急欲给她看,故而听了繁丝此语,便道:“你在家等着罢,你家姑娘跟我去。”
繁丝一听便急了,但罗暮雪没等她说话,便对陆芜菱道:“一会儿你还是与我同乘一骑,我抱着你,不用怕,若到了马儿行不得之处,”他指指后面一角,“我让人备了肩舆,庄丁带上去,若真走不得了,你就坐那个。”
又对繁丝道:“没有多余的,你也走不得路,就不带你上去了。”
繁丝急了,“我家姑娘自己如何放心?要不让婢子步行跟着吧。”
陆芜菱怕罗暮雪厌她没规矩,连忙道:“繁丝,你别去。”给她使了个严厉的眼色。
繁丝只好欲言又止地闭紧嘴,眼神显然还是表示不赞同。
陆芜菱看看那肩舆,极为简单,就是两根木棍扎了一个藤编的,像是扶手椅又像是筐的东西,犹豫道:“要不我和繁丝在家等吧,你们早去早回?那笨重东西让人扛着实在累赘,山路本就不易行,还要抬着我……”
旁边猎人和庄丁高声笑道:“姑娘放心,几百斤的野猪我们照旧抬下山哩。姑娘这点不重的。”
跟罗暮雪来的亲兵便有人斥道:“拿陆姑娘跟野猪比什么?没规矩!”
罗暮雪撑不住笑了,边笑边道:“你别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多了,他们走惯了山路,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陆芜菱实则心中也好奇,她还从没上过山,便答应了。
场上实在太乱,繁丝着急,给陆芜菱带了汗巾手帕点心盒,又问水怎么办。
罗暮雪他们却是有行军用的皮水囊。
繁丝嘴上不好说,心里担心她家姑娘哪里受得了这些。
陆芜菱却觉得很有趣。
这时一只猎犬冲到了陆芜菱身边,那狗很大,抬头便能够到陆芜菱胸口。繁丝忍不住叫起来,罗暮雪也一惊,连忙动手赶走狗,怕陆芜菱吓得狠了。
陆芜菱却伸手摸了摸那大狗的头,面上还带着笑容。
罗暮雪松了口气,道:“你竟不怕狗。”
陆芜菱道:“狗儿最是忠实,待人温柔,有甚好怕的。”她喜爱动物,原先也养过一只小狗,只那狗并非常作富贵人家宠物的叭儿狗,而是下人给她寻来的寻常柴狗,小时候极为可爱,稍大些却被贾氏使人丢出去了,嫌它丢脸不体面。
陆芜菱哭了很久,郁郁寡欢好几个月,那时候她才六七岁,贾氏是她完全不能抗衡的存在,连父亲也说她不懂事,给他的妻子惹麻烦。
大姐平时并不太搭理她,这件事后却让她母亲留下的陪房给她寻了一只白色叭儿狗来,也极可爱的,陆芜菱却不肯要。那时候还很小的她已经明白,什么都不能做主的时候,身边喜欢的人和事物越少越好。
罗暮雪也很喜欢狗,原先作为一个猎户,狗是他最忠实的伙伴,所以听了陆芜菱的话,自然觉得很顺耳,不由朝她微笑,就差没摸摸头说“好孩子”了。
他领军有道,虽然这些庄丁们未经训练,不过亲兵们是令行禁止的,很快也就调配好,准备出发了。
在繁丝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罗暮雪一把将陆芜菱抱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一行人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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