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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尸人走了,去他那破旧的茅草屋里收拾了东西,就大大咧咧出了城。
余琛不晓得他要去哪儿,本想嘱咐两句。
但一想到他那先天境的武道修为和脑门儿上冲天的血气。
余琛就甚至连一声注意安全都懒得说,也掉头走了。
而等搬尸人走了以后,余琛也买了些肉菜,准备上山去了。
途中,在旱桥的集市里逛了两圈儿。
值得一提的是,那旱桥孙氏的豆腐铺生意越来越好了,至于那肉铺的恶霸李二,则待人更加恭敬有礼了,不敢有丁点儿造次。
余琛看着这些,心头甚是满意,也没多逗留,就上了清风陵。
而在这个过程里,他背后一直跟着个小尾巴,就是那王聆的鬼魂,亦步亦趋。
回了土屋,放了肉菜。
这大冬天的就是方便,买回来的肉菜随便扔哪儿都行;若是六月盛夏酷暑,那还得裹得严严实实扔水缸里,要不然不到两天,全都坏了。
做完这一切后,余琛才坐下来,望着那傻呵呵的王聆的鬼魂,取出度人经来。
神色复杂。
听了搬尸人那些话,还有百姓们的闲言碎语,余琛基本已经确定,眼前这可怜的娃就是个大大的舔狗。
尽管这辈子对于舔狗没太大意见,但上辈子的记忆里却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舔狗,不得好死!
但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既然这王家傻公子死了,还留下了遗愿,那这就是余琛的活儿。
至于到底要不要帮忙,那还得看遗愿究竟是啥。
度人经卷展开,傻公子的魂魄顿时被摄入黄泉河畔,烟熏灰字亮起。
余琛愣了。
这王聆傻乎乎的,竟能搞出八品遗愿?
还有这时限也是够离谱的,竟然只有五个时辰?
村里的驴也没这么赶的啊!
当即,余琛朝王聆一生的走马灯看去。
但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这娃天生呆傻,他的走马灯里竟支离破碎,相当混乱,只有一样东西是清晰的。
——今儿是那女子的生日,一定要把生日礼物送给她。
至于其他的东西,连王聆自个儿的生死,王家,木雕坊之类,都没出现在他的走马灯里。
于是,仅两个的功夫,余琛就从走马灯中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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