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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胡不归被突然而至的红光偷袭,被卫中舟一推,两人双双就地一滚,这才堪堪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而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由于速度极快,惯性也大,头前的一部分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泥土中,所以说胡不归并不能看清它的全貌。而留在上面的一部分约有一扎多长,下粗上细,呈紫黑色,被月光一照,就好似是个散发着红色的大钉子一样,狠狠的倒钉在了地上。
众所周知,对于武器来说,自然是越是尖细的东西越具有穿透力,而头前攻击的一端更应如此。
但,眼前这个狠狠扎在地上的东西却恰恰相反,下粗上细,违背了常理。
有句老话说的好“万事由前定,反常必为妖。”
胡不归瞧着那东西,背上冷汗直流,心下念头百转,他自个在心里暗暗合计道:“这东西既然如此模样,兼之速度又如此之快,亏得大师兄手眼利索推了咱一把,若不然,咱这小命可就交代这儿了。再瞧这地儿,四下都是乱坟,也不知道有几人埋伏,咱自个在明,对方在暗,若是贸然露头,那是绝无幸免的道理了,得想个办法将他们一一引出来才行。”
先前,胡不归瞧着偷袭自个的东西有些反常,再加上那东西力量奇大,所以,自个在心里先入为主的认为那是有人躲藏在暗处偷袭了。他先是将自个的身子伏低了,这才朝着卫中舟做了个隐藏的手势。
不知是没瞧明白,还是压根就没看,卫中舟就地一滚之后,猛然站了起来,看着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愣愣出神,一脸的凝重之色。
虽说,自个的师兄本事非常,可胡不归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你再强也是肉长的不是?他刚想朝卫中舟喊上一句“小心!”却见卫中舟一个大步,朝着自个飞奔而来,走到近前,一下将胡不归拎了起来。
“不归,快走!”卫中舟大喝一声,也不解释,拉着胡不归转身就走。
胡不归不明所以,在自个的心目中,自个这大师兄以前可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稳重人,可今儿个却三番两次的露出惊慌的神色。再说周围还不知道藏有多少偷袭自个的人,师兄这番动作,难道就不怕有人趁机偷袭自个么?
想到这里,趁着转身之际胡不归瞥了一眼那偷袭自个的东西,这一瞥不要紧,只见那好似钉子一样的东西,竟然弯弯扭扭的动了起来,瞧那副模样竟然是在往地里钻着,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这,这玩意儿,竟然还是活的?”
胡不归瞧的心中大骇,先前他还以为是有人躲在暗地里偷袭自个,现在看来却是自个想的差了。再想到若是刚才那一下扎中自个,这玩意儿那还不得在自个的肉里乱钻啊。胡不归此时才明白卫中舟的意思,不禁后背发凉,有了一些后怕,继而头也不回的加快了奔跑的脚步。
不说卫中舟这边惊慌奔走,也不说胡不归这边暗暗后怕,只这两人一走,就有“人”不乐意了。先前咱们说过,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来到这乱坟之后,曾遇到了一头地魔,这地魔被卫中舟一脚踢中了腰部,断了几根骨头,但它却并未死去,此时不乐意的“人”正是这头地魔。
这头地魔在这张家集的坟地里不知道吃过多少的人,这还是头一次被人踢了个跟头,吃了这么大的亏。眼见胡不归两人飞奔而逃,这地魔哪肯干休,只听的它嘶吼一声,身子一翻,就呲牙咧嘴的冲着跑在后面的胡不归再次扑了上来,大有一口将之吞下的意思。
有道是“狼搭肩,狗咬喉,行人走路要低头。”
民间传说,那在山间野地里生活的野物,时间一长,上了年岁,便开了灵智,有那心眼活泛的,能和人一样站立而起。倘若是遇到形单影只的路人,便会趁其不备,一跃而起,专咬喉咙背颈等要害部位,使人窒息,失了反抗的能力,再下口活活撕咬至死。
似地魔这等凶物,牙口本就锋利,那一咬之力何其厉害,再加上它被卫中舟踢了一脚,本是愤怒的档口,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为了躲避偷袭的活物,跑的匆忙,根本不曾注意到那地魔,是以当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地魔已经长身而起,一双利爪搭在了胡不归的双肩之上。
胡不归正奔跑之间,忽然听到那地魔的嘶吼,心道一声“不好”,刚要有所动作,却觉双肩忽的一沉,背后腥风扑鼻,有物搭在了自个的身上。联想到那一声愤怒嘶吼,胡不归心知是那地魔并未死去,哪里还不明白自个的处境。此时,他自个的心立马和明镜似的,这地魔牙沟倒生,咬人必是死不松口,这一下若是让它咬实了,自个哪里还有命在?
顾不得其他,胡不归匆忙间只得“弃车保帅”,将自个的脖子一缩,想抬起了自个的胳膊迎上去,好护住自个的头脸要害。可那地魔本是心思狠毒之物,今儿个吃了大亏,它那牙口的目标自然不在胡不归的手臂之上,要咬那也得咬到胡不归的喉咙脖子上,才能泄了今儿个的被踹之仇。
虽说,这头地魔身子依然跃在半空,双爪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之上,但它那张血盆大口却在胡不归匆忙间抬起胳膊的档口,微微一低,躲了开来,随即猛的往前一探,狠狠的咬向了胡不归的喉咙。
此时,胡不归用式已老,想要回手自救,那是万万不能的了。而卫中舟奔跑在前,离着胡不归足有三步之多,想要飞身来救,那无疑是痴人说梦。眼看着那地魔锋利无双的牙齿咬上了自个的喉咙,闻着那股子腥味,胡不归甚至能感觉到那双利牙咬破自个皮肤的刺痛感,事到如今,他只能双眼一闭,自个在心中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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