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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事吗”,夏思羽抬头点了点头。
“这是花店一早送来的花,早上酒店职员送花去您房间,结果您一直没开”,服务员微笑的把一大束紫色玫瑰花送过去。
兴许是早上才摘下来的玫瑰,一朵朵玫瑰紫的娇艳欲滴,既不艳也不淡,花的香味也是清新芬芳,但那么一大束也仍旧惹来了餐厅不少人的侧目,有些年轻的女人眼睛里自然是流露出艳羡的光芒。
夏思羽倒没有多大的表情变化,毕竟工作在外,有男士送她鲜花也是常有的,她只是好奇的打开花上的卡片,一首诗跃入眼帘: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有如纯洁之美的天仙。在那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在那喧闹的浮华生活的困扰中,我的耳边长久地响著你温柔的声音,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倩影。许多年过去了,暴风骤雨般的微笑,驱散了往日的梦想,於是我忘却了你温柔的声音,还有你那天仙似的的倩影。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我的日子就那样静静地消逝,没有倾心的人,没有诗的灵感,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如今心灵已开始苏醒,这时在我面前又重新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天仙。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夏思羽看的莫名其妙,这首诗她以前读过,是普希金曾经为凯恩写的一首情诗,可是送花的人为什么要写这首诗给自己。
他们以前认识吗?见过面吗?好像认识很久似得。
难道是叶京源…。
不大可能吧。
以他那样的性格会让人写这种诗送过来,以前让他说句甜言蜜语都比登天还难。
夏思羽合上卡片,复又陷入深思,但是始终也想不起来是谁。
这年头怎么送花的人都不爱留名字,昨晚那个送九十九朵红玫瑰的也是,估计又是哪个默默暗恋自己的人吧。
很快,她便将这事抛诸脑后,抖擞精神去了谢氏在上海的分公司,上司蒙特洛也才到,作为一名商人,蒙特洛绝对具备了商人的绝对优势,一米九的健硕身材站在任何人面前都有一种将所有一切都压下去的气势,英俊精致的完美五官如斧凿更趋向于严肃,一身黑色的格子西装搭配着白色衬衫、黑色领带,凛然的气势让一向胆大的夏思羽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放肆。
打从见到蒙特洛的第一次起,夏思羽便想到叶京源,从某些方面,这两个人在衣着方面十分相似,一年到头,大部分都是西装笔挺,但是不同的是叶京源外表给人是温和的,而蒙特洛威严的简直让人不敢侵犯、亵渎。
“上海好玩吗”?见到她的第一面,蒙特洛首先问的不是工作,而是她的生活。
“这个…问题您恐怕待会儿得问方总了,我这次来上海可没敢忘了您的工作”,夏思羽斟酌的笑道。
“噢,你这话我听着好像在埋怨我安排了你工作没让你好好玩了”,蒙特洛磁性的声音微微低缓,吓得夏思羽忙摇头,“总裁,我绝对没这个意思”。
“好啦好啦,跟你开玩笑的”,蒙特洛一笑,便宛如冰山融化,“昨天晚上的花还喜欢吗”?
“花”?夏思羽愣了愣,受宠若惊,“那花是您送的”?
“是啊,你不是一向有用玫瑰花泡澡的习惯吗”,蒙特洛双手负于身后,不时的垂眸笑看着她。
夏思羽心里咯噔了下,没觉得高兴,反倒脑子里乱糟糟的,虽然她的上司有钱又多金,英俊又帅气,但是她真的不想来一段办公室恋情,“您怎么知道我喜欢玫瑰花泡澡啊”?
“你自己说的,上回去华盛顿出差的时候”,蒙特洛嘴角勾起笑容。
夏思羽愕然,自己确实好像说过,没想到他这么个大老板会把自己这点小事放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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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院里。
与苍白的病房不同的叶京源一身灰色的针织衫,深绿色的休闲长裤交叠,修长双手随意的削着手里的苹果也是姿态优雅。
这样一个男人,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养眼的仿若一副画。
宋心淙甚至还能感觉到病房里其她病人投来的艳羡目光,大概是能有这样一名养眼的男人陪伴。
和叶京源初交往的那段日子,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他会看中她,他是天之骄子,是C城人们口中津津乐道的学习榜样,他清俊、风度翩翩、温文儒雅,曾经相亲时,她是根本不抱希望的,后来亲眼见到他,竟是一见钟情,一向爱面子的她主动追求他,发短信,送粥、做饭,终于打动了他。
和他交往的时候,无论是医院的同事还是亲人都是羡慕的,可他却突然说要分手,她自然是接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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