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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申时,刘成安已经将护庄家丁中一百名身强体壮的家丁选完了,他们另列一队,看着被挑剩下的一堆歪瓜裂枣留在操场上,发出得意的大笑。
“哈哈哈哈!他们都是一群老弱病残,怎么跟我们争?”
“我们赢定了,如果这都输给他们,我愿当众吞粪!”
“不可能输的,兵对兵将对将,我们都完胜对方。”
“他们都是一堆歪瓜裂枣,怕是单凭三爷一个,就能将他们一百人打趴下。”
“那剩下孙恒呢?”
“区区文弱书生,三爷一个屁就把他给崩飞了。”
“哈哈哈哈,别搭理那帮老弱病残了,我们去吃晚饭!”
“走喽走喽!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听说三爷为了庆祝我们被选中,晚饭特地加了荤菜。”
“……”
另外一边,被挑剩下的队伍一个个愁眉苦脸,都在感叹自己倒霉催的,怎么就没被刘成安挑中呢!
“真倒霉,若不是前些时日我跟随三爷砍杀流贼冲得太猛崴了脚,何至于被挑剩下啊!”
“三爷也真是不厚道,我为他冲过锋,我为他挡过刀,凭啥不选我?”
“得了吧,他们被选中的人说我们是一堆老弱病残,你们几个就是老弱病残中排名最末的‘残’,被剩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才惨了,我明明已经十九岁了,非要说我十七岁,把我给剩下了。”
“你跟个豆芽菜似的,别说十七岁,说你十三岁都有人信。”
“三爷负我啊,我只不过年龄刚刚过了三十岁,怎么就不要我了?”
“……”
“老弱病残”们一个个唉声叹气,对于一个月后的练兵决胜,他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只希望孙恒带领他们练兵时,别太严苛,意思意思一下就得了。
“咦?”
“什么味道这么香?”
“这味道……这味道……,我在城里的飘香楼闻到过,是红烧肉的香味!”
“红……红烧肉?”
“咕噜……咕噜……咕噜……”
随着香味越来越浓,大操场的一百号人肚子纷纷叫唤起来,不少人喉头一动一动的,显然是在吞咽唾沫。
不一会儿,孙恒打头,身后跟着十多人下人,每个下人都挑着两个箩筐,香味正是从箩筐里面飘散出来的。
不用多猜,孙恒显然是来劳军并趁机收拢军心的。
孙恒认为,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人心是一碗红烧肉拉拢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碗。
此时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再也忍不住那股子香浓的味道了,他一个箭步冲到孙恒的面前,面色带着紧张,带着憧憬,道:“姑爷,箩筐里面装的是什么?”
孙恒和气的道:“哦,那是红烧肉,你们今天的晚饭。”
“真的吗?红烧肉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少年声音有几分颤抖,显然有些无法置信。
“真的,珍珠都没那么真,不然他们挑红烧肉到这里来干嘛?”
少年激动极了,转头就对人群喊道:“兄弟们,吃红烧肉了!”
他这一声大喊,顿时人头攒动,所有人争相往孙恒这边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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