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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我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我抱养女儿的初衷不改变,然后偷偷去买一个充气娃娃。这样,想女人又有地方发泄了,老了也有了依靠了。
这样安排,自己可以安安心心的看书,干文学事业了。但是,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心中只是这样想想,又不肯告诉别人。况且,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怎么去买充气娃娃。
假若我跟父母说,一则羞于张嘴,二则父母也不会同意。所以,我只有把这种想法深深埋藏在心底。
但是,我的这个想法在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后彻底改变了。
那是夏季里的一天。我们一家人正在院子里乘凉,父亲摇着蒲扇坐在椅子上,母亲用一个手巾拍打落在脸上的蚊子,我睡在一张小竹床上看天上的星星------
正在此时,只见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太婆穿着一双布鞋向我家走来。她刚来到院子里,我们就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你知道这女人是谁?她虽然这么老,但因为辈分小,还只是我的嫂嫂,但她男人不和我一个姓。我们这种关系也是牵扯上的。不管怎样,我得称呼她嫂。因为她姓x,就叫她x嫂。
这女人早年丧夫,凭着顽强的毅力把几个孩子拉扯大,要说也是一个挺有本事的人。但是,女人要和别人拉关系,靠真本事的不多,多半是靠脸和x股。而她在年轻的时候就靠上了当生产队保管的有才才有机会占了不少便宜。
她知道用色相x引有才,当然也有另外的女人眼馋。那女人就是老徐。老徐也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他们既然“爱”同一个男人,又主动投怀送抱,难免会碰到一起。
于是,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的,双方都恨对方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对方死掉才解恨。这一年,两个女人都怀孕了。姓徐的女人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应康,而姓x的女人后生了个儿子,为了能把姓徐的女人的儿子咒死,为自己的儿子取名猪娃。
她的意思是她家的猪娃把人家的糠吃掉。因为人们都知道,猪娃吃糠。
你知道老天爷有多长眼!那个应康自从出世以后一直健健康康,而猪娃刚生下来就是一个病秧子,还没活到五岁,就一命呜呼,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
这段故事一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人们都说,猪娃吃糠,糠没死,猪娃被噎死了。
这就是这个老女人的历史。为了争一个野男人的宠,恨不得另外一个女人死掉。这不由让人想起古代宫廷里面嫔妃之间的争斗。
可是,人家的争斗是名正言顺的为自己的男人,而她们的这种争斗仅仅是为了一个野男人,仅仅是为了得到一点好处,就显得更下贱。
这样一个女人到我家能有什么好事吗?完全没有。她一来就操的想看人笑话的不良之心。她跟我母亲说,我们村西边公路上有一个神经病女人,让我母亲把她领回来当我的媳妇。
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读者,我跟你说过,我为文学可以忍受一切。但这件事却是一件忍无可忍的事。
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做的?她刚说完那些话,我忽地站起来,跑到厨房去拿菜刀,我要砍死他!那老女人虽说老了,眼倒是挺亮。她见我拿了一把菜刀出来,竟慌不择路的跑开了。
我本来还想去追,被我父亲将菜刀夺了下来。
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留下的创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复原呢。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义愤填膺。你说我爱我的文学,招谁惹谁了,可是有些人却偏偏要跟你过不去。
但是,这件事令我从文学的痴梦中清醒过来,它让我觉得,娶个媳妇已经迫在眉睫。那么,暂时放弃文学,先生办法找个老婆再说。既然没人给自己提亲,就自己生办法。
那么,我该去那里找老婆呢?人们常喜欢说,去大街上拉一个。对,就去大街上拉一个。在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
那就是还在几年之前,我和好朋友良秀一起去赶集,良秀老是喜欢找那些单身的靓妹主动去帮人家干这个干那个。你还别说,由于良秀长得帅,还真的有女孩子愿意让他帮忙并对他有意思。
我决定按照他的办法试一试。那天一大早,我就穿衣起床,穿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蹬上一双崭新的皮鞋,将头发专门用水洗了一遍,然后梳成中分头,打上了莫斯和发胶,骑上我家那把破自行车,向集市上奔去。
那天正是逢集,我到地方的时候,那集市上已经来了不少人。我找个地方把自行车一寄,就向集市中心走去。
我知道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逛卖衣服的地方,卖围巾的地方和卖化妆品的地方,我就专门找这种地方。名义上是讨价还价,事实上是在寻找猎物。
我晃晃悠悠来到了菜市场。这时,有两个手拉手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两个女孩年龄大约都在十七八岁,一个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另一个穿着水红色上衣,紫色牛仔裤,看上去成熟而丰满。
我一边装着买东西,一边东张西望的跟着她们两个。
我们一前一后在菜市场走了一截路,我感觉确确实实只有她们两个,没有大人和男人,才敢下决心冒险试一试。
你知道我怎么做的?学良秀。去帮她们的忙。正想时,那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孩蹲下身来要去买茄子。我等她挑好以后,慌忙从菜贩手中夺过他的秤说:“让我来帮他称。”
那菜贩用狐疑的眼睛望了望我,然后又望望身边另一个卖菜的。那另一个卖菜的是一位老年人。他头上裹着头巾儿,身上穿的衣服并不干净。他见那人望她,用害怕的眼神瞟瞟我,然后点了点头。
我眼前的这名菜贩慌忙把称塞到我手里。他大概以为我是街上的小混混吧。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在向菜贩要称的时候,那心里可打鼓打得厉害呢。
那女孩显然知道我在讨好她,菜也不要,起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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