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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了,大少爷。”雷欧反转沙鹰,将枪托递到尼禄面前,不带任何情绪地挖苦道,“这么喜欢睡的话,可以去坟墓里睡个够。”
今天他要带尼禄去靶场继续练习射击,还要教尼禄如何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状况。
但尼禄没有接过枪。他不轻不重地推开雷欧的手,从被子里掏出那把沙鹰:“我有自己的枪。”
雷欧一眼就认出那是安鹤笙的枪。他盯着那把枪沉默良久才开口:“等你死了,我会去你的尸体上收回这把枪。”
“那我先提前向你道谢。”尼禄不无挑衅地笑道,“如果你没有死在我前头的话。”
雷欧面无表情地发出了“哈”的一声,好像在笑,却完全没有一点笑意:“别浪费时间,换上衣服滚下楼来。”
尼禄在气人这方面的天赋,安鹤笙不曾见过,雷欧却是深有体会。这个冰冷残酷宛如一块钢板的男人似乎生气了,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在他离开后,尼禄掀开被子往里瞅了一眼,尴尬地揉了揉凌乱的头发。
如果人的梦境能被看到,刚才雷欧一定不会把枪交给他,而是直接崩烂他发情的脑袋。
那安鹤笙呢?如果安鹤笙知道了他的梦,会怎么处置他?
尼禄发了会呆,想起时间不早还得去训练,赶紧下床跑去卫生间清洗“罪证”。
……
三天后,安鹤笙出城去了酒庄,晚上没有回来。尼禄夜里“溜”了出去,在街上的一条暗巷里和米夏碰头。
米夏是个矮个子,但身材非常精悍,看上去格外灵敏。他用一双机警的眼睛打量尼禄,沉声问道:“掌握兰斯的行踪了?”
尼禄仿佛不知道面前这个人是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面色如常地点头答道:“这几天他都在他的情人那里,身边没有跟着其他人,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兰斯的情人是个年轻男人。每当兰斯遇到让他怒火中烧的事,他必定会去那个男人家里泄火。
按照安鹤笙的计划,尼禄会假意打死兰斯,等米夏去确认兰斯的死亡时,尼禄和兰斯再杀死他。他的尸体将成为指认欧比昂的证据,而兰斯只需“身受重伤”努力卖惨。
即使欧比昂向罗曼尼坦白自己指使尼禄去杀兰斯,安鹤笙也已经帮尼禄想好了说辞欺骗罗曼尼。
时间有点早。米夏点了一支烟,发现尼禄有些三心二意,于是递给他一支烟,闲聊似的问道:“第一次?”
“嗯?”尼禄怔了一下,接过烟说,“嗯,第一次用枪杀人。”
米夏给他点着了烟:“但不是第一次杀人?”
尼禄两手插兜,叼着烟出神道:“以前在街头流浪的时候,很多和我同龄的少年都会帮一些小帮派跑腿送货,这活我也干过。除了不要被警察逮到,还要提防其他帮派成员。有一次我和我的伙伴被发现了,我本来已经跑了,可是那个伙伴被抓到了。于是我回去和他们打在一起,朝其中一个人狠狠刺了几刀。他死没死我不知道,但对我来说,我是抱着杀了他的心思捅他的。”
米夏打量着少年,带着几分赞许道:“你还挺讲义气。”
尼禄默默地吐了个烟圈,心说自己那么做并不是讲义气。他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唯一考虑的只有活下去,义气这种奢侈品他消费不起。他之所以回去,是因为货都在那个伙伴身上。要是他就那么跑了,一分钱都赚不到。
见时间差不多,两人决定出发。为了不引人注意,米夏把车停在兰斯情人住处附近的街上,和尼禄一前一后走了过去。
到了门口,尼禄掏出撬锁工具,轻车熟路地打开了门。房子里没什么动静,看来的确没有多余的人呆在这里。
米夏压低声音调侃道:“街头流浪儿的必备手艺吗?”
“为了活着的必备手艺。”尼禄平淡地说,“接下来怎么做?”
见少年这么镇定,米夏有点刮目相看。他打了个手势,示意尼禄先上楼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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