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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赏银,想要花得爽快,当然要来天地楼了。白德带着白花花的银子,不惜钱的要了个包间,把所有的银两全都砸了上去。要了天地楼最烈的酒,当包间里只剩下他一人时,拼命的灌着美酒。
白德很有钱,从富饶之都平阳都过来的他很有钱。最起码,他比一般人有钱多了。他的钱,虽说不能花天酒地,但若是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足够一辈子过生活了。人心这种东西,是永远不知道满足的。在如今这个乱世,谁都想往上爬,越爬越高,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入了仁王府,做了轩辕治的手下,白德才生,以前的日子,是多么美好。
轩辕治性情喜怒不定,若是侍候的好,拍马屁拍的好了,自然赏钱多多。当然,美人是没有了。可怜的仁王在府上,根本就如同夹着尾巴在做人。也许正是因为王妃太过于凶悍,才导致仁王如此嗜血阴暗。白德恶劣的想着。如果没有做好仁王下达的任务,哪怕是一件小事,有时也很容易丢了小命。
白德自从离开平阳城来到京都,直接投靠轩辕治已有一年多。跟在轩辕治身边,见过他轩辕治的手段。跟在轩辕治身边,他处理过不少轩辕治身边的那些阴暗事。就连上次那茶楼的母女,也是他带人抢回来的。白德比谁都清楚,别看他现在风光,是王爷的亲信。但如果仁王真的登上王位,独得大权,像他这种知道太多阴暗事,并且毫无实权的小人物,小命大概也走到尽头。
还有那王妃,每次都用看死人的眼睛盯着自己。王爷的那些龌耻事,多多少少都跟他牵上关系。所以,王妃才会如此讨厌他。
每一天的每一天,白德都夹着尾巴小心翼翼的做人,深怕一步踏错,便招来杀身之祸。到那时,就算是再多的银两,也没有那个命来花。虽说是仁王的亲信,就算是比他身份大的人,都对他点头哈腰。但其中的压力,不在其位,不知其中的辛苦。
本来自己身上还有些浮肉,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却一下子瘦了下来。
人不能有太多的压力和秘密,这两样,白德全部都占了。为了不让自己把自己逼疯,每个月他都会来这天地楼,要个单独包间,住上一日,狂饮上一番。把所有的不快与压力,统统都泄出来。
“好久未见,没想到白大人倒是好酒量。”
温润的声音突然传到白德的耳中,原本被烈酒灌得有些迷糊的白德,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一般,弹跳似的站起来。挑头一看,来人正是让白德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人。
如果说,轩辕治是让他每天小心翼翼,压抑的尖着的人。那眼前的这个人,简直就是如同恶魔一般的存在。仁王很可怕,但若是避开他,日子也不算那么难过。但有一种人,他就算是不出现在你的身边,也会出现在你的梦里。嘶吼着,狰狞着,让你睡不安宁。
在没有遇到唐子谋之前,白德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惧怕一个人,害怕到就算是深夜里休息,也会被从恶梦中惊醒。但在遇到了这个叫唐子谋的恶魔之后,白德终于明白,有一种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这个恶魔很强大吗?不,唐子谋此人,看上去温润如玉,感觉亲切怡人。看上去,是那种非常好相处的一类。没有高超的武技,相反,他的身体虚弱,似乎风一吹就会倒的文弱书生型。但就是这个看似弱小的人,却有一双可怕穿透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好像能看清你内心的想法。那张薄薄的红唇,比刀剑还要可怕。刀剑割肉刺骨,红唇却似扒皮抽筋,再把你翻来覆去的炸一遍。
他记得,自己只跟唐子谋见过一面。那一面,也只有不到一个时辰。但就是这不到一个时辰的接触,让他至今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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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人皮恶魔】………
说白德最惧怕的人,是唐子谋。而最怨恨的人,也|叫唐子谋的男子。
白德记得很清楚,他当初离开平安城,准备投靠远在京都的妹妹。而他之所以会改投仁王,却正是眼前这个笑得一脸温润如玉的青年。白德还记得,那天离开平安城没有多久,便无缘无故被人打昏,而他连人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等醒过来时,见到的,正是捧着一卷书的唐子谋。看到唐子谋的第一眼,相他他,他当时真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软脚虾。
一生中最可怕的一个时辰生了,那时的他并不知道,这将是他一生的恶梦。
唐子谋有一双看透人心的双眼,他总是能看到自己真正想要说的是什么。同样总能看出你真正害怕的又是什么。并且拿出不知从哪里得到的帐本,如果把这些帐本送到官府,他的一生就是尽头了。唐子谋知道如何威胁一个人?并且威胁的恰到好处。
那时的唐子谋只有一个要求,要求他潜伏到轩辕治的身边。并且不需要他做任何事,只需要他做一个合格的扩大镜。事实上,他以前从未听过扩大镜这个词,他还记得唐子谋对他的解释。每字每句,记得一清二楚。
“这个世上有一种镜子,你只要把它放到你想要看的事物面前,就会把所照到的东西,无限扩大。你所要做的,只需要把所有仁王想要隐藏的缺点,无限的扩大。其他的,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如果你答应,这些帐本就会是你的,如何,白大人?只要你答应,这些帐本就是你的了。”
那个叫唐子谋的男人很干脆的把帐本交给了他,似乎根本就不怕他会赖帐。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溜须拍马这种好事。白德很怀疑,但为了拿到帐本,他只能很干脆地答应。若是早知道未来地事,白德敢誓,他宁愿拿不到帐本,也不会答应这种事。
事实上,自从他答应之后,就开始了恶梦。
皇子们虽然是很好的靠山,但靠山太大的话,靠山旁的碎石杂草,便很难顾忌到了。当初地白德,压根就没有投靠到仁王身边的意思。于是,不幸就开始了。从他踏入京都之后,每天在客栈里,都会收到一封信,信封上只写了一个字“唐”。而信封里面,有一张白纸。
第一天,纸上是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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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死的男人,一夜后竟然跑掉整个山洞除了满室的衣物,只留下一光溜溜的鸡,还是半根毛都没有的鸡。一口怒气发泄在了那只裸鸡身上把鸡圈养了起来。本来逗逗鸡,修修仙种种田,多自在逍遥可老天从来就会戏耍人。那一夜竟然中了大奖,看着一天天鼓起来的肚子,叶冰无比郁闷肚子大了也就算了,可这怀孕也太久了吧一年,两年,三年生了你说生了什么她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呃,半个修仙者,竟然生了一颗金光光的蛋?还好三年养了一只鸡,养鸡三年,竟然是用此时,叽叽,赶紧孵蛋去。什么?叽叽是个男人管他男人还是小鸡,赶紧孵蛋去。情节一叶冰出了空间。洞内空荡荡的,之前高台上的男人也不见了。叶冰眼睛扫视了一圈,只剩下一室凌乱的衣物。不对,衣物下似乎有东西。手指一抬,那件衣服飞落一侧,衣服下的东西陡然出现在眼前,那是一直光溜溜的动物,身形比鸡小点,但又比孔雀大一分。一根毛也没有,只是那只鸡眼含着愤怒看着叶冰,两只光溜溜的翅膀掩盖在两腿间,似人一般的动作让叶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步走了上去。那只鸡看到叶冰的动作,连忙后退,眼神警惕地看着叶冰。站住再退一步,我就炖了你。鸡腿颤颤地止住了脚步。情节二叽叽,今日的任务,浮在蛋上五个小时不许动。女人恼怒地看着乱飞的蛋,对着一边梳理毛发的叽叽道。叽叽叽叽鸡眼一阵乱飘,脚却开始往外移小白,拿炖锅来鸡身一颤,翅膀一张,整个身子陡然一转,瞬间变成一白衣飘飘,眉眼如此的男人,身子如离玄的箭朝着蛋飞去。蛋蛋也不是好惹的,身一侧移动躲开,男人如影随行,手掌挥动,金蛋刹那握在手,男子转身,徐徐降落,那张好看如妖孽的面容带着魅惑看着叶冰,叶冰拍了拍手上的炖锅妖孽男人摸了摸手中的金蛋,认命地转身,拿着蛋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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