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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震惊了:“你第一次做饭?”“嗯,怎么了?”她掀开那本做菜的指导书,妄图想把功劳加在指导书上,结果市面上如出一辙的做法。加适量的盐。适量的醋。适量的水。适量的火候。易琳咽了咽口水,对上阮清时明澈的眸子,学习能力不是强,这也太强了吧,这天才般的拿捏感。她嫁给了天才,几近完美。“你知道吗,你要是去做厨师,很多人要失业了。”他第一次做饭的水准跟阮宅的大厨不分上下。“是吗?”他喜欢她夸他,被自己爱的人夸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她说是。他剥了一只小龙虾,放到她碗里,“放心,他们不会失业的。”“我只给你做。”他真的太好了,好到居然能让她这个普通人拥有,是不是前半辈子的命运太惨了,所以让她所有的运气换来一个阮清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想攒更多的运气,留住他。“怎么哭了?”他抬起她的脸。她最近觉得自己太能哭了,在床上也哭,吃饭也哭,受一点点伤也会哭,而且都是当着阮清时的面。是不是以前哭得太少?现下一下子爆发出来。她摇了摇头,“菜做得太好吃了,我怕我会撑。”“叮铃铃铃……”手机响了,是阮清时的。她让他去接了。别墅里有书房,可能是公事,他去书房接了。她伸手去给他剥小龙虾。她虽然不太会做,但剥的技术是不错的。因为她经常吃。阮清时出去得点久,回来的时候,小龙虾都被剥完了。他的神情有点愁,易琳脱掉手套,扔进垃圾桶里,没看见。“吃吧。”阮清时瞄了眼小龙虾盘子里。易琳:完了,暴露了。他看出来她的神情,挑逗她“这是吃出来的经验么?”她鼓着一张脸,不说话,憋得很红。阮情时发笑,眉眼处的乌云一消而散,他爱极了她害羞脸红的样子。一顿饭下来,易琳吃得好撑。阮清时去打电话,她背着他,把桌上的都收拾完了,把碗和碟子放进了洗碗机里。然后去拿了个外套,去海滩上。天已经黑透了,但水还是温的,她脱掉鞋,光着脚走。白嫩的脚触进水里,一步一个脚印。月光很亮,亮得黑夜成了不一样的白天,光落到海水里,荡漾着,伸手去抓,是抓不住的。海面上微风袭来,撩起她细碎的发丝去轻吻她的脸颊,真的很舒服,连风都不怎么凉。“琳琳。”易琳光着脚站在沙滩上,她回首,笑面如花。“打完啦?”“嗯,”阮清时搂着她的细腰,看了一眼她的脚,“怎么不穿鞋,会着凉的。”易琳双手去勾他的脖子,声音娇柔:“我想玩水。”她去亲他脸庞:“成不成?”她总是去撩他,然后他就会心软,在他那立马见效:“可以,但不能太久。”太久了真的会着凉。她欢快的点了点头,然后奔向浅水里......黑夜漫漫,在帝都的天却没有晏城的美,丝毫看不到星空,因为下了雨,路上行人寥寂,雨水的滴答声充斥着每个角落。如果不喜欢下雨天的人,会觉得很压抑。帝都一家酒店的豪华包间内,觥筹交错。“齐总,来,咱哥俩好好喝一杯。”说话的是鹿水的杨裞,在齐予涵面前拉关系。今天这顿饭局,是杨裞和帝都各公司高层做东,请齐盛的齐总齐予涵吃饭,目地是为了从他手里的项目分一杯羹。齐予涵手指碰了碰酒杯,没拿。“不了,开车,多谢杨总的好意。”齐予涵皮笑肉不笑。他的皮相还是能胜得过很多小鲜肉的,但最撩人的属他的痞气。不是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齐予涵长得就是那种模样,叫女人爱得揪心挠肺的那种。“齐总,你这就不看情面了,你看今日来了这么多人,连吴总都来了。”今日是鸿门宴,但齐予涵还是来了,因为他倒要看看这些人求他的嘴脸能低到什么程度。齐予涵眼神在吴总上停留了一会,吴总是个骨灰级猫奴,这顿饭,她还带来了只猫。吴总是个女的,但手段狠辣得像个男人,她对她的猫倒是很温柔。“齐总,听说你喜欢komorebi的画,我叫人给你带了幅,就算是借花献佛了。”齐予涵看着她用他撸过猫的手去碰画,眼底生起嫌弃之意,“吴总,这样的场面带只猫不好吧。”就很不尊重人。他不给人留余地,刚来就要走:“个位用吧,我失陪了。”吴总冷哼笑:“齐总,这是怎么了?我的猫招你了?”猫咪这么可爱,怎么,要讨厌它?“别用你碰猫的那只手,碰我喜欢的东西,”齐予涵站起身,理了理西装外套,语气好不客气,“我嫌脏。”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众人都惊呆了。对,就是这么直白。齐予涵当场就把她碰过的那张画给撕了,画还没裱进画框里,瞬间被分成几瓣,“既然吴总送给我的,就应该不介意我怎么处理吧。”吴总气急败坏,猫咪在手里叫了几声,“就你,你给我的猫提鞋都不配,有种以后别找我们盛辉!”“狗男人!”话她是在齐予涵走后说的,当着齐予涵的面她不敢。齐予涵是什么存在?有人说,如果齐予涵能再早出生两年,就可以和25岁的冷面修罗阮清时比肩,成为商界两大传奇。也有人说,27岁的齐予涵是痞气版的阮清时。齐予涵走出酒店,他的助理已经在等他了。“齐总,回去吗?”助理把伞递给他。齐予涵在雨里停留了一会。他在望漫天的雨,稀稀疏疏,绵绵又纱纱。像是在自省。“回吧。”他上了车。助理去了驾驶座。“定明天的飞机票,去南方怡城。”南方怡城是代氏总部的所在地。助理从后视镜里打量他家总裁的神情,“齐总,都决定接受代氏的合作,为何还要去这饭局?”齐予涵的目光在窗外,看着雨里稀稀疏疏的人,“我想看看这堆老家伙,为了求我手里的东西能低到什么程度。”“他们还真是自视甚高。”助理何登跟了他四年,见证了齐盛的发展和逐渐强大,自然有些明白他家总裁心里想的。但也不太明白。比如他讨厌猫。何登发现他对猫毛不过敏,而且也不惧怕猫。他平时的生活,他也有留意,发现跟讨厌猫的原因一点都不沾边。但他家总裁就是讨厌猫。就很奇怪。喜欢清零一时()清零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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