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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boss。”
菲利克斯穿上外套出门。
等抵达中央公园时,菲利克斯将车子停在路边,放下车窗看向不远处的公园入口,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人群里等他的靳笙,穿了条浅色的毛衣,站在风口里瑟瑟发抖。
菲利克斯没着急进去,而是给靳笙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路上有些拥堵,还得过几分钟才能到,靳笙在电话里笑着说没关系,让他慢点开,路上注意安全,菲利克斯听电话的同时坐在车里看着靳笙,并没有见到他脸上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接完电话,菲利克斯就看见有人在跟靳笙搭讪,似乎要向他兜售什么东西,靳笙摇了摇手表示不买,对方在谈话之中推了靳笙一把,靳笙一个踉跄就跌坐在了花坛上,手上全是泥,而那人也没管他,跟身边的几个人说笑着离开了。
菲利克斯推门下车,穿过马路后快步走到靳笙面前,脱下身上的外套给他披上。
靳笙仰起头,见是菲利克斯之后立刻就笑了:“你来了?”
“等很久了?”菲利克斯将靳笙从花坛上扶起:“你的手受伤了。”
“没事,不小心蹭了下。”靳笙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并没有在意手心里被割伤的小口子:“进去吧,里面很热闹的”
菲利克斯点点头,跟着靳笙一起走进公园。
广场上汇聚了不少音乐人前来表演,有拉小提琴的,吹萨克斯的,弹吉他的,也有乐队表演,每个表演场地四周都站满了围观的人,热闹非凡。
“我以前也去过其他国家的音乐节,每个地方的举办方式都不一样,不过我最喜欢这里的,音乐人能和听众一起互动。”靳笙带着菲利克斯在络绎不绝的人群中慢慢往前走:“你有参加过么?”
或许是因为军人出身的缘故,菲利克斯并不喜欢赶热闹,大多时候也都是一个人待着,即便遇上一两个不懂事的小情人喜欢往酒吧和夜总会里跑,他也只签张支票把人给打发了,等到了时间再让司机去把人接回来,以至于分手后那些个小情人总会哭闹着说他太古板,不懂得浪漫,更不会为他们着想或是改变,菲利克斯也从来不为自己辩解,在谁身上都是花钱,合则来,不合则散,跟感情无关……只不过身边的人要是换作靳笙,热闹或是清净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没有。”菲利克斯据实回答。
靳笙笑:“以后可以多参加一些这样的活动。”
菲利克斯在靳笙身后跟着:“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说,你平时那么忙,应该也没什么时间来参加这些活动?”
“再忙的人也都能抽出时间来做自己喜欢的事。”靳笙回头朝菲利克斯笑了笑,又继续往前走:“要是不喜欢,时间再多也没用。”
“我以前确实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那现在呢?”
“还行,至少不会感觉到无聊。”
靳笙笑,带着菲利克斯走进前面的人群,人群中央是一位正在弹钢琴的老者,精神矍铄,身姿挺拔,任何曲子都是信手拈来,还能根据在场观众的反应临时发挥,赢得了不少掌声和欢呼,渐渐地围观群众也多了起来。
“我以前也在街头弹琴,不过不是钢琴,是电子琴。”靳笙笑,凑近菲利克斯耳边低声道:“弹得也都是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
“你弹电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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